供应商报名须知
发布日期:2025-06-24
发布:风帆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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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凡有意向参与风帆公司采购项目的供应商,须向风帆公司需求部门提交正式报名申请,经审核合格,纳入风帆公司合格供方库后,方可参与风帆公司采购项目。
二、风帆公司通过“中国船舶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电子商务平台”开展采购活动。供应商须及时完成“电子商务平台”准入,方可参与风帆公司采购项目报价。
三、意向供应商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:
1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《营业执照》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供应商资格、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公告项目要求的供货能力、服务能力及质量保证能力,具有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资源;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遵守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。
四、供应商之间有下述关系的,应主动声明,且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类的采购活动。否则将取消参与资格,列入风帆公司黑名单。
1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,一家人持有多个公司执照或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、夫妻关系、亲戚关系的供应商。
2.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,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,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。
五、电子商务平台入口及准入资料见本网站。
六、咨询电话:8668728/8668729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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